发布时间:2025-01-19 14:58:52 来源:赤心相待网 作者:百科
《法律适用意见》对《收购办法》第十三条、证监资
《法律适用意见》将投资者权益变动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,确投权益按照“从旧兼从轻”原则执行。变动标准第十四条涉及的“每增加或者减少5%”“每增加或者减少1%”,明确为触及5%或1%的整数倍;二是明确投资者持股比例被动触及刻度时无需履行披露和限售义务,正确理解与适用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收购办法》)第十三条、第十四条,
本报讯 记者李立娟 为统一投资者权益变动标准,明确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制定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——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〉第十三条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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